晨光刚漫过田埂,草叶尖还坠着露珠,一簇簇白色的小花便已悄悄舒展了花瓣,它们没有牡丹的雍容,没有玫瑰的热烈,只是安静地贴着地面,像撒在绿毯上的碎玉,又像散落人间的星辰——这便是雏菊,田野间最朴素也最动人的存在。
雏菊的模样总是让人心生怜爱,纤细的花茎从丛生的叶芽中抽出,顶端托着一朵圆润的花序:外围是洁白或淡粉的舌状花瓣,一层层围成小小的太阳,花瓣边缘带着细密的锯齿,像孩童用蜡笔细心描出的轮廓;中心是嫩黄的管状花,密密匝匝簇拥成圆球,远远望去,像一颗裹着糖霜的小纽扣,又像一只明亮的眼眸,凝视着天空与大地,它的叶子是心形的,边缘带着浅浅的缺刻,铺在泥土上,像一双双温柔的手,默默捧着花朵的生长。
它从不挑剔生长的地方,田埂旁、石缝间、小溪边,甚至被车轮碾过的路边,只要有一抔泥土、一缕阳光,便能扎根发芽,春风一吹,便冒出嫩绿的芽尖;夏阳愈盛,反而开得愈盛,从春末到秋深,它的花期绵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,清晨,露珠在花瓣上滚动,映着初升的朝阳,像给雏菊戴上了珍珠项链;傍晚,晚霞染红天际,它便披着余晖轻轻摇曳,与归巢的飞鸟道别,农人锄地时从它身边走过,牧童放歌时踩过它的影子,它却从不抱怨,只是默默开着,把荒芜的角落也点缀成风景。
在乡野的童年记忆里,雏菊是天然的玩具,我们总爱蹲在田埂边,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朵,轻轻拔去花瓣,一边拔一边念叨:“他爱我,他不爱我……”直到最后一瓣落下,便带着小小的雀跃或失落,把剩下的花蕊抛向风中,也常把雏菊编成花环,戴在头上,或是别在衣襟,满心欢喜地扮演“小花仙”,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,这朴素的小花里,藏着最纯粹的快乐与最天真的心事。
后来读诗,才知道雏菊早被文人写进了时光里,华兹华斯说“我孤独地漫游,像一朵云”,而那朵云下,便常有雏菊的影子;济慈在《希腊古瓮颂》里写“ forever warm and still to be enjoyed”,那永恒的温暖里,也藏着雏菊般静默的生命,它不像玫瑰那样象征炽热的爱,也不像百合那样代表高贵的信仰,它只代表“藏在心底的爱”——清浅、克制,却又真挚得让人心动,就像少年时不敢说出口的喜欢,藏在每一次对视的低头里,藏在每一本递过去的书页间,像雏菊的花瓣,轻轻一碰,便落下整个春天。
如今久居城市,很少再见成片的雏菊,但偶尔在街角的花坛里,或是在郊外的草地上遇见一簇,总会忍不住停下脚步,它们依然开得那样坦然,不与百花争艳,只在属于自己的角落,安静地完成从开花到结籽的轮回,风过时,花瓣轻轻颤动,像是在低语:生命本不必喧哗,像雏菊一样,扎根于平凡,向阳而生,把每一缕阳光、每一滴雨露,都酿成属于自己的芬芳,便已是最好的模样。
原来,最动人的从不是浓墨重彩的绽放,而是像雏菊这样——朴素、坚韧,却用最简单的姿态,活成了田野间最耀眼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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